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2019-04-28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校团委、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团学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团学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团学内部管理,特制定本条例。请全体团学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团学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校团学简介
一、全称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校团委、学生会
二、宗旨
宗旨:诚信立身,勤奋立业。
恪尽职守,服务大局。
创造价值,完善自我。
三、要求
1.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 服从管理,热心服务;
3. 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4. 注重形象,树立榜样;
5. 积极创新,胆大心细;
6. 突破自我,全面发展。
四、指导思想
1.明确职责,脚踏实地;
2.依靠集体,集思广益;
3.敢于创新,实现目标。
第二条:职责及权利
(一)校团委书记处
设学生副书记一人,书记处成员四人,副书记在书记的指导下协助书记做好校团委的各项工作。
1. 起草和制定校团委的有关重要文件、计划和方案;
2. 负责主持校团委每周一次的部长会议,以及每月一次的全体学生干部会议;
3. 负责校团委的常规工作以及人员调配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完成情况;
5. 负责和主持校团委支的全面工作以及全院各班、团支部的领导工作;
6. 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管理;
(二)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团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明确一名副主席兼任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1. 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 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监督各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3. 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 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 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 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校团委各部职责
秘书处:
1、协助副书记、主席工作,做好每次大型的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2、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
3、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4、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5、学生会宣传材料及报刊,杂志的分发及保管;
6、学生会人员考勤,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7、负责学生会工作大记事;
组织部:
1. 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 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 负责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4. 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5.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6. 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宣传部:
1. 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 管理学校宣传栏和阅报栏;
3. 为学生会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本身也组织、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青年部:
1. 为学校各项活动的展开提供志愿服务;
2. 负责保管与收发学校订阅的杂志及报刊;
新媒体部:
1. 负责运营和管理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校学生会新浪认证微博、及学校网站等对外网络媒体宣传平台;
2. 负责学生会宣传内容的编辑和发布工作。借助网络媒体平台,通过对新闻的前、后期包装、视频剪辑等,推送每日资讯,协助学校及学生会各部门完成对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传递正能量,引领正确舆论导向,向广大学生传递新思想、新风尚、新理念;
3.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现场拍摄录制;
广播站:
1. 传达上级及学校的文件政策,通知要求;
2. 宣传校园文化,好人好事并对违纪现象及时通知;            
3. 播放班级来稿;        
4. 义务播放招领或寻物启事;
礼仪队:
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各种大型活动(包括各种晚会、庆典活动、比赛、会议和各类仪式等)的接待和颁奖工作。
(四)校学生会各部职责
办公室:
1. 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 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 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4. 整理学生档案;
5. 办公室值班,配合学工部门老师工作;
学习部:
1. 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 营造良好的学风,活跃文化气氛;
3. 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
4. 邀请著名教授、学者举办学习学术讲座和报告;
5. 组织院内辩论赛,负责院辩队的人员选拔和培训。
6. 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外联部:
1. 负责外联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 与兄弟学生会和社会有关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交流会、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的活动,以增强同学与外界的交往,加深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学生成长;
3. 强化信息意识,建立有关部门的信息档案,及时了解外界变化,为学生会与校外有关单位建立联系和工作部署的调整提供信息服务;
4. 为校团委学生会筹集活动资金;
文体部:
1.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 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 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 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5. 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 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
1. 每月定期检查寝室卫生,评比结果于每次晨会公布;
2. 每周五晚查晚归,每次放假结束晚上查到校情况;
3. 定期查大一早晚自习卫生情况;
女生部:
1. 负责学校女生事宜工作;
2. 做好女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和反映女生的有关特殊情况;
3. 立足女生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发挥女生的积极作用;
4. 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女生的管理;
5. 带动各学院联系女生, 加强形成信任度强的沟通渠道, 关心全校女生生活、学习、心理;
第三条:校团学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 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2. 每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时上交。逾期未交者将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3. 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每月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严肃处理;
二、工作安排
1.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
2. 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会干部资格。 通告校团委领导;
三、工作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团分管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四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 全体干部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通知秘书处和办公室旁听备案;
二、会议记录
1. 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办公室与秘书处记录;
2. 主席团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作严肃处理;
三、会议纪律
1. 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干部主持;
2.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分管主席准假;
3. 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
4. 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5. 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6.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7.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五条: 值班制度
1.白天值班按照作息时间表准时到岗,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对工作负责。
2.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材料的收发情况,并合理做出登记。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
4.值班人员在早上7:30—8:00认真清扫办公室,值班时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六条:请假
1. 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 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 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 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 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 前半小时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 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证件
1. 每位干部都有学生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2. 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每位学生干部都必须佩带工作证件,如发现没有佩带者,予以警告处理。警告超过3次者,按相应的制度实行扣分处理;
3. 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团员” 、“优秀干部” 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条例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条例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共青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