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社团年检制度

2019-04-28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社团年检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整合社团资源,督导社团完善自身建设,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学生社团发展情况,依据《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校团委批准登记的学生社团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校团委对所辖社团进行统一年检,最终结果由学社联审核后统一发布。
第二条   年检目标:
1)淘汰长期不活动、陷入瘫痪或管理混乱的社团;
2)整合主旨相近、内容类似的社团,规范社团名称和类别;
3)重点扶持各学习类、科技类、公益类、专业类社团;
4)引导和鼓励社团走品牌化道路,塑造社团精品活动。
第三条   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和完成会员信息注册的情况
(三)根据章程开展社团活动、进行活动报备、活动总结的主要情况
(四) 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及变化情况
(五)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情况
(七)内部机构建设的情况
(八)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制定的情况
(九)社团年度获奖的情况
(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十一)其他有关情况
第四条   社团在接受考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社团年审表
2、社团成员表
3、社团年度活动总结
4、社团活动财务报表
社团年审将从以下方面对社团材料进行审查:
1、所需材料是否完整及时地上交社团联合会。
2、所填年审表是否真实,是否通过学校的审查。
3、社团组织结构表和社团成员表是否具体真实
4、社团年度活动总结是否真实和充实。
5、社团活动财务报表是否准确具体。
第五条  年检等级及标准
社联对学生社团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年审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学生社团年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确定“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违反校纪校规和《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章程》;
(二)招新期间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会员登记及会费上交的;
(三)一年中未开展任何活动的或者违反章程开展活动的;
(四)内部机制建设混乱的;
(五)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的;
(六)主要负责人不明确的;
(七)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八)社团主要负责人侵占、私分、挪用学生社团的资产或者接受外来未受校团委审核的捐赠和资助的;
(九)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时间接受年检的;
(十)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六条  年审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一)校团委及学社联对学生社团报送的年审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年审结论。对于“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当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学生社团应当向社联相关部门报送整改报告,社联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最终意见。
(二)对不参加年度审查的学生社团直接定为年审不合格,对连续两次不参加年审的,或连续两次经整改后仍“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同时追究主要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审工作结束后,若发现学生社团在年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年审工作有重大问题的,可以对学生社团年审结论重新定为“不合格”并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处罚,追求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注意事项
1、学生社团年审注册是我校各级学生社团合法身份的认定程序,未经年审注册的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未参加年审的社团将被强制注销。希望各个学生社团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年审注册工作。
2、逾期未交年审注册资料的社团将视为自动注销。
附则
接受年度检查是学生社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各学生社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检时间、内容和提交材料等事项的要求,认真履行接受年度审查的职责,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年度审查的材料,其他相关单位也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学生社团,做好年审工作。
 
 
 
共青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