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季末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为了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我院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决定在全院毕业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干预时间
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30日
二、排查对象
全院2016届毕业生 三、排查标准
(一)有以下表现或问题的学生,可初步认为需要给予关注并及时上报。
1.曾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2.有生理疾病并产生情绪困扰者。
3.既没有落实工作,也不能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者。
4.找到了工作,却不能顺利毕业,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5.能顺利毕业,但找工作有困难,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6.近期有重大突发事件者(如家中有重大变故、就业环节出现重大意外、人际关系突变、个人突患重大疾病等)。
7.近期出现情感或恋爱危机者。
8.其他不明原因,情绪和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者。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上报: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邮件、日记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可以通过辅导员、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寝室长等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存在危机的学生。
五、查后工作
1.筛选出存在危机的学生后,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比如辅导员、当事人的朋友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杀、伤人等意外,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辅导员将排查和干预情况记入“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周汇报表格”中上交至心理专干,心理专干汇总后每周一将反馈表盖章后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同时将电子稿发972566430@qq.com。
3.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党总支书记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