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新闻稿件暂行管理规定

2018-01-01

学院网站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院对外交流、展示学院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规范学院网站管理,丰富网站新闻内容,扩大学院在社会的影响,特制订学院网站新闻稿件暂行管理规定如下:

一、发稿程序

1、学院各部门凡需在学院网站发布新闻稿件,文稿起草后,由新闻信息通讯员先送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长审签,然后送宣传统战部做处理加工,方可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对于不成熟或不宜发表的稿件,退回部门新闻信息通讯员重新修改。

2、二级学院学生组织所写稿件,首先由所属学院部的学生新闻信息通讯员送所属学院部的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长审签,然后送宣传统战部做处理加工,方可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3、对时效性较强的各类重要活动的新闻稿件,承办部门须在当天或最迟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件的采写、送审工作。一般时效性的稿件,应在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完成上述报审程序。

4、宣传统战部在收到审定稿件后,应在当日上网发布,一般时效性的稿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布。

二、内容要求

1、学院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主要包括:学院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或涉及全校师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招生就业、学生实习、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及相关成果和有影响的学生活动等);系部开展的各类有特色的教学活动或具有开创性工作的报道;师生典型事迹的报道等。

2、凡需在学院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均要按新闻五要素的要求(即: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人)进行采写,根据不同情况,应尽量配发相关新闻图片和图片说明,以美化版面效果。

3、凡已通过院长终审的稿件,部门或组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稿件和照片的电子版交至网站。因部门或组稿人员原因,造成稿件发布延误或影响稿件整体质量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组稿人员的工作责任。

三、任务要求

1、对于学院在不同时期发生的各类重要新闻,学院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写,对于影响较大、新闻性较强的活动,该报道而没报道的,能写稿而未写稿的,将对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2、一学期内出现3次组稿不认真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3、为保证网站基本上稿量,现就各系和部门每学期必须完成的新闻报道基本工作量分配如下:学生工作处、团委每月不少于5;各二级学院部每月不低于2篇,其他部门每月不少于1篇。

4、凡在学院网站发布的稿件,均由学院网站存档备份,并按部门进行登记。学院网站将在每学期末将各部门发稿情况在学院办公群中进行通报,以强化过程管理监控,并为评选表彰提供依据。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1、发稿总量评先。学院下达给各部门的网站上稿量为部门必须完成的任务数,完成情况除在学期末予以通报外,还将作为对部门的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信息漏报和工作量未完成的部门,在本学期新闻报道评选中直接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对完成工作量的不奖不罚;对超额完成工作量的,通报表扬;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积极主动发稿质量高的部门,按发稿总量排序择优评选3个先进部门,颁发“学院网站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证书。

2、新闻稿件评先。

(1)评审程序。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网站新闻稿件审评小组,负责对每个学期各部门上网发布的新闻稿件的质量进行初评。初评结果上报党委宣传统战部进行最终审定。

(2)新闻稿件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分“时效性”、“广泛性”、“新闻配发图片”、“标题”、“文笔”等5个评分大项进行评分,每项各占总分的20%

(3)表彰奖励。新闻稿件评选以得分多少排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奖金300元、200元和100元或等值物品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