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委托评审通过的李细平等8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5年4月2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情况和问题,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职改办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和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以受理。
联系电话:18229720991;13973190810
联系人:彭齐林;向冰冰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