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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部门及部门党政正职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2024-01-08
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部门及部门党政正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外院[2024]1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校内各部门及部门党政正职
二、考核内容
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为主要内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党政正职个人述职要重点围绕学校规定的各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以及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工作、清廉校园建设、就业工作等作为综合考核指标之一。
三、组织实施
(一)
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围绕考核内容,部门负责人撰写本部门工作总结(二级学院工作总结涵盖党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全面工作)和个人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分别控制在3000字和2000字以内,并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4时前将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交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金梅,联系电话:6195)。
(二)开展测评
召开述职测评会议。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9时,在南教学楼112学术报告厅召开正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副高以上专技人员大会,各部门党政正职进行口头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4分钟。书面材料(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提前通过学校OA系统等渠道发布,供参会人员评议。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选项。测评包括校领导测评、部门正职互评、其他参会人员测评等三个部分,权重分别为30%、30%、40%。
(三)开展个别谈话和调查核实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及相关知情人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根据需要,查阅相关资料,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与谈话情况相互印证。对有关重点问题或者重要情况,深入现场了解核实。
(四)确定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参加考核的部门正职共31人,“优秀”指标共计5个(二级学院院长、思政课部和公共课部主任1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1人,其他部门正职3人)。评选5个先进工作部门(二级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等教学部门2个,其他部门3个)。
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综合考虑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部门和部门党政正职2023年年度考核结论。
考核测评达到评优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1)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未评为“好”的党组织书记;(2)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评为“差”的党组织书记所在部门;(3)党员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4)出现综治安全事故或教学事故的。(5)违反党政纪律、廉政纪律等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不能评优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奖优罚劣、治庸治懒、能上能下的浓厚氛围,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要进行个别反馈。
五、其他
各部门和部门党政正职要把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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