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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公告

时间:2017-07-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现就我校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湖南省内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口地为省内、毕业学校为省内),年龄不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条款。
  二、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
  三、招生人数
  80人。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6日-7日8:20-17:00,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校大门北1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本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来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需交验、提交和填报的材料如下:
  ①考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中学出具的品行鉴定书;
  ③学业中考成绩单(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读专业知情同意书;
  ⑤按时提交毕业证原件承诺书。
  3、采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含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政治面貌、毕业学校、民族、报考专业、联系电话等。
  五、考试和录取
  (一)报考资格
  1、报考考生必须是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能按时获取初中毕业证,年龄符合报考要求,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
  2、中考单科成绩中有D等次(单科有排名前千分之一的,可抵消一个单科D等次成绩,证明材料由考生提供)或低于及格分数的,原则上不得报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日期:7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3、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各占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养,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心理健康状况。
  (三)录取办法
  1、笔试和面试总分为录取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前80名(两个录取专业原则上按1:1分配人数,考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笔试与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缴纳1000元学费以完成录取确认(报到时全额抵扣相关应缴纳费用),未按期缴纳学费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其他考生按成绩递补。
  六、优惠政策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奖助政策。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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