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2021年4月4日(周日)为法定假日,2021年4月6日(周二)上班。节日期间,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师生合理安排出行,注意交通安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旅途及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文明参与祭扫活动。
特此通知。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