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2017-04-19

部门岗位设置

  处长一人,副主任科员一人,纪检监审员一人。

部门岗位职责

处长职责

1.主持纪检监审处的日常工作。

2.在院党委、纪委的具体领导下,经常性的开展学院党纪党风宣传教育,搞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加强党内监督,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或上级纪委报告。

4.协助人事部门对各部门领导进行任前、任中考察、考核,并提出任免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举报和院党委、纪委交办的案件:

7.检查、督促、指导党总支(支部)的党纪党风工作。组织对党员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8.参与学院重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其实施监督与审核。

9.协助有关部门对学院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

10.负责完成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科员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三项职能,主要分管审计工作。

2、调查研究,收集信息,综合情况,协助处长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选择方案。

3、督促检查院党政、纪委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

4、参与院有关经济方面的重大决策和负责对招投标及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审计;核实各类审计结果,审批审计意见。

5、协助处长制定纪检监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在处长外出的情况下,向院主管领导汇报请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6、承办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审员职责

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认真按受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好接访、登记、承阅、摘录、核实、转办、统计、上报及建档工作。

2.负责案件调查、取证、谈话、审理等工作,起草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

3.根据领导安排,做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起草相关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行政监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搞好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纪检监察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

6.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设备的建档、保管、领借以及日常行政、生活事务等具体工作。

7.参与学院财务审计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