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学院首页
"skin/
网站首页
部门工作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018-12-06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院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院后勤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学知识的专业人员,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2、除实验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热器。
3、凡新增单项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向学院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炉、煤油炉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2、学院食堂、餐馆、摊点和一切用火单位,必须关好火源,用火应付和消防要求。
3、在木工房、库房内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院给予单位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保 卫 处
部门工作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为您推荐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规定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规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服务平台:
智慧校园平台
|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
毕业设计质量管理平台
|
数字化校园
|
数字迎新系统
|
世界大学城
|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
评估数据采集系统
|
毕业生离校系统
|
图书期刊检索
|
超星泛雅服务平台
|
青果教务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