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2023年度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22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方法
        (一)考核范围
        学校所有在岗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其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和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因私出国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新进人员未转正的参加本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还要考核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分为个人总结、述职测评、评定审核、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2.部门党政正职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3.校领导由省教育厅组织考核(中层正职党委委员由学校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考核等次、优秀指标
        (一)个人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上级有关优秀档次比例的规定以及学校实际,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指标原则上编内不超过81名、编外不超过18名(表1、表2,不含校领导、驻村帮扶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等人员)。各部门(考核小组)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坚持标准,对优秀指标的划分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
表1  2023年年度考核编内职工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
  
序号 分管(联系)校领导 参加考核的部门及编内职工人数 优秀指标
01 唐  瑾 部门党政正职共31人 5(二级学院院长、思政课部和公共课部主任1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1人,其他部门正职3人)
国际商务学院48人 7
02 陈  波 商务外语学院59人 10
03 曹建清 财务处(5)、后勤处(12)、基建处(4)、保卫处(4),共25人 4
会计学院36人 6
04 桂  诚 党政办(5)、组织人事处(6)、招生就业处(6)、工会(3)援外培训学院(2),共22人 4
艺术学院11人 2
05 铁明太 学生处(8)、团委(1)、科研处(4)、图书馆(10),共23人 4
公共课部33人 5
思政课部23人 3
专职辅导员26人 4
06 彭铁光 教务处(13)、质管办(2)、信息化办(2)、继续教育学院(1),共18人 3
电子商务学院25人 4
07 严若红 旅游学院16人 3
纪检处(3) 1
08 叶  宏 宣传部(3) 1
09 其他人员 王勇驻村,廖财珍、王威、尹艳华借调,共4人,均没计入各部门人数  
小计 共406人 66人
说明:(1)各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所在部门评先评优,既不计入部门教职工人数,也不占本部门优秀名额。(2)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年度考核,既不计入部门教职工人数,也不占本部门优秀名额。(3)专任教师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协调组织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教务处参照《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教师考核评价办法》(湘外院[2021]60号)商二级学院制定。(4)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教职工(目前统计约12人),不占用本表中所分配的优秀指标。(5)借调、驻村等人员在相应单位考核为优秀的不占本表中所分配的优秀指标。
 
表2  2023年年度考核编外职工分组及优秀指标分配
序号 分管(联系)校领导 参加考核的部门及编外职工人数 优秀指标
01 唐  瑾 国际商务学院2人 1
严若红 旅游学院3人
02 陈  波 商务外语学院6人 1
03 曹建清 财务处(5)、后勤处(2)、基建处(1),共8人 2
会计学院2人
04 桂  诚 党政办(2)、组织人事处(1)、招生就业处(3)、工会(1),共7人 5
艺术学院9人
援外培训学院7人
05 铁明太 团委(2)、图书馆(1),共3人 6
公共课部4人
思政课部1人
专职辅导员20人
06 彭铁光 教务处(5)、继续教育学院(1),共6人 2
电子商务学院2人
07 其他人员 王文成、邱祖卫驻村,余庆借调,共3人,均没计入各部门人数  
小计 共83人 17人
说明:(1)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年度考核,既不计入部门教职工人数,也不占本部门优秀名额。(2)专任教师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协调组织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教务处参照《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教师考核评价办法》(湘外院[2021]60号)商二级学院制定。(3)借调、驻村等人员在相应单位考核为优秀的不占本表中所分配的优秀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1)出现综治安全事故或教学事故等不能评优的;(2)违反党政纪律、廉政纪律、师德师风等有关规定不能评优的;(3)党员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4)其他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情形。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23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编内人员,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嘉奖。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奖励,名额不超过8名。记功奖励指标不分配到各部门(考核小组),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二)部门考核:评选5个先进工作部门(二级学院、思政课部、公共课部等教学部门2个,其他部门3个),评选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核组织
        年度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方法,实行分级负责。为了做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瑾、陈波
        副组长:桂诚
        成  员:曹建清、铁明太、彭铁光、严若红、宋小平、叶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质量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纪检监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年度考核日常工作。
        在分管(联系)校领导的领导下,成立由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考核小组所辖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二级学院教职工考核结果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其他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
        四、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严格按照下表的时间安排进行。
 
表3  2023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工  作  内  容 责任对象 时   间
1.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文件下发。 组织人事处 2024.01.03
2.各考核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本考核小组年度考核工作,确定本考核小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个人总结。
4.公开述职。
5.综合评价、确定等级。
分管(联系)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做好各环节工作) 2024.01.03—2024.01.15
6.各部门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等次备案表等签好意见、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人事处。 各部门负责人 2024.01.16
7.校领导、部门正职考核及全校考核情况汇总 组织人事处 具体时间另定
8.审定考核结果
9.党委审批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党委 具体时间另定
10.信息反馈 组织人事处 具体时间另定
11.表彰奖励
12.材料归档
组织人事处 具体时间另定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用A4纸双面打印。
        (二)部门提交材料
        1.签署部门考核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人员备案名册》。
        以上表格可从学校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六、考核纪律
        (一)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的全面综合考核,各级考核组织和部门负责人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严格对照教师考核、辅导员考核等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每个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严禁“唯票论”,确保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
        (二)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认真参加考核工作的所有环节。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