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23-09-20
关于调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为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人员调整情况,现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唐  瑾、陈  

食品安全总监:曹建清

食品安全员:赵德波、饶天韧、李双元、徐正武

 员:刘 军、周维丁、何宪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刘军兼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