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学院有关辅导员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高校辅导员(包括学生干事)是学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掌握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培训,使辅导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广大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工作实效,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学生。
二、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及各院(部)学生干事
三、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为主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要求;大学生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干预;辅导员职业能力与主题班课建设等。
五、培训时间
2014年9月2日(另一专题培训时间另行安排)
六、培训地点
实训楼一楼会议室
七、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4年辅导员培训时间安排表
项目 时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主持人 |
参加人员 |
9月2日上午 8:30-11:30 |
领导讲话 |
院党委书记 屈孝初 院长唐瑾
|
李先维 |
系部书记;辅导员;学生干事; 新进入编人员参加 |
9月2日上午 9:30-11:00 |
开学前有关工作布置 |
周 勇
|
刘 潇 |
同上; |
9月2日下午 2:00-4:00 |
大学生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干预 培训工作总结; |
唐海波博士 |
刘 潇 |
系院书记、辅导员;学生干事 |
9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待定) |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解读与辅导员主题班课建设专题讲座 |
成荷萍教授 |
刘 潇 |
系部书记;辅导员;学生干事 |
学生工作处、人事处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