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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及运营比选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时间:2022-05-20 来源: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作者: 点击: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的委托,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及运营比选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应选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及运营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包含统一身份认证升级、数据标准与数据中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学生公寓智能门锁和校园门禁系统建设、电子班牌教务考勤系统建设等智慧校园的建设及运营,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由本项目中标人(下称中标运营商)在运营期限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并最终移交。本项目合作运营期限不能高于10年。在中标人运营期限内,采购人出让校内通讯市场及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柜运营权资源,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法律法规开展运营,运营期限内以上运营收益归中标人所有,采购人委派人员进行项目运营全过程的监督,对任何不合理的运营情况有否决的权利。所有硬件设备设施和软件系统及配套管线材料等均由中标运营商出资建设,运营期满后,该“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所有的软件和硬件移交给采购人,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无条件、无偿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移交给采购人。
三、经营期限:不高于10年。
四、定选方式:通过公开比选择优,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取1家单位,为我校提供智慧校园建设及运营服务。
五、应选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六、比选文件购买:
1、比选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2、2022年 5 20日至2022年527日止,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购买比选文件。
3、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递交。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6日10: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房)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比选保证金
9.1、比选保证金数额按人民币:5万元整(人民币)
9.2、缴纳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9.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账  号:43001501061059887777
9.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方式:
委 托 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
联 系 人:曾哲晗
电    话:0731-88131725
代 理 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联 系 人:康心旭、粟瑀、罗婷
电    话:0731-8516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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