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浏览: 日期:2022-12-22 11:38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客观公正评定学生成绩,科学准确评价教学活动及教学效果,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学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外教学点成立工作小组。
第二条考试分为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线上考试即利用互联网实施考试,线下考试即纸质化试卷考试。考试试题分开卷和闭卷两种。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考试,开卷考试需确保考生独立完成;线上的闭卷考试,一般需随机抽题,并以主观题为主,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
第三条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学期考试。
第四条各学期考试时间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确定。
第五条所有考试安排由校外教学点于考试前通知学生。
第六条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线上学习情况、线下考勤及作业)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必须完成总课程的70%课程学习量,方可计算平时成绩),期末的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践性强的课程可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所占比例。
第七条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补考。
命题、制卷与保密
第八条命题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难度和深度要适当,应以中等水平学生掌握的知识为基准。
第九条题量按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确定,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第十条试题(卷)的格式由继续教育学院设计,命题按统一格式在A3纸上打印试题,要求排版紧凑、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无漏题漏项,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特殊要求需单独说明的要在试题上注明。
第十一条命题教师将试题(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同意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用同一个专用试题袋按要求密封。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选择使用试题(卷),试题(卷)印刷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安排,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试题袋封面应注明试题名称、份数、使用班级和学生的起止学号及其它必要的说明,试题袋内应附有《考场记录》、《学生成绩登记表》、密封条。
第十三条校外教学点应严格执行试题(卷)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应设立专用橱柜存放试题(卷),安排专人负责试题(卷)的印刷与保管,在试题(卷)传递过程中所有环节都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记录。如发现试题(卷)遗失或有泄密现象,应立即报告继续教育学院,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考试监考、违纪
第十四条由继续教育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考。主考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学院将派工作人员进行巡考。
第十六条考试期间,主考、巡考员应到考场巡视,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监考员应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考生线上考试违纪,取消该考生当次全部线上考试的成绩;考生线下考试违纪,监考人员应如实做好登记,并取消该科的考试成绩。
阅卷、评分及保管
第十八条所有考试阅卷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九条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阅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凡使用同一试题的课程应当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
第二十条教师评阅试卷应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在每道题目上注明得分,最后登录在卷首的登分栏内,并计算出总分,对阅完的试卷要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后,并填写登分单,登录的考试成绩一般不能更改,确因填写错误需更改的,更改处必须有更改人签字。学生的考试成绩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确认发布。
第二十二条校外教学点将试卷与登分单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考试试卷由继续教育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徐阿丽 审核: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