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 日期:2022-12-22 11:34
为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成人教育办学秩序和提高办学质量,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教学管理办法。
1、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工作按照学校统一的安排与部署,通过两个途径组织实施,线上教学利用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和考试,校外教学点及时组织学生登录平台学习,并全过程地进行督促。线下教学原则上必须有超过20%的课程。
2、校外教学点须严格按照我校制订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向继续教育学院报告并提出调整方案,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3、聘请面授教师应严格按照聘请条件进行聘请,必须聘请本科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知识面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相应专业教师担任主讲任务,实践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企业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4、校外教学点须在每年3月20日前将本学年度拟聘教师信息表报我校备案。
5、被聘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填写好教学日志,并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好每一堂课。
6、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提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申请备案,并提前通知所有学生,所调课程需及时补上。
7、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函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主讲教师联系、沟通,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意见大的教师要及时更换。
8、负责教学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函授学生考勤暂行办法》,有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认真填写好《函授学生考勤登记表》。
9、按照学校要求和《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等工作。
10、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外教学点要收集整理档案,其中授课计划,课表、教案(PPT)、教学日志等教学过程资料需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五年。
(文:徐阿丽 审核: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