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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浏览: 日期:2021-03-10 14:26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 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经学校研究,结合我校专升本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 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行政处分记录;
3、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4、2021年3月底前已缴清在校就读期间的全部学费;
5、至报名之日起,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10门,本人承诺能通过参加毕业前补考科目全部及格;
6、本人承诺能按时通过毕业设计审核与答辩,如因毕业设计未通过审核等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专科毕业证,不能就读本科学校。
二、报名时间与平台网址
       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注册报名。学生登录“平台”,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报名(同一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确保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学信网学籍信息一致。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验证码、资格审核结果、准考证下载、录取结果等信息。
免试推荐毕业生【(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具体名单由教育厅提供)(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需提交荣立荣誉的证书及文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交身份证以及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应征入伍退役学生在“平台”注册报名时须分别在“是否免试推荐毕业生”“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否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方框中勾选。报名成功后请将佐证材料于2021年3月16日-3月25日工作日时间交至实训楼103徐老师、张老师。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在3月12日前(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经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合格后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2. 填报志愿。每位报考的学生在“平台”注册后,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教育厅3月2日下发的《关于公布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 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报名开放期间的前7天(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2日24点)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3. 上传佐证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免试推荐毕业生三类学生报名注册时,按“平台”提示,必须勾选对应选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文件仅支持PDF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5M。
四、资格审核认定
      4月10日前,报考学生所在高校须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以下三类学生需同时报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教育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 平台”进行公示。
1. 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学校初审公示 7 天无异议后,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 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3.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 7 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 2020年退役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教育厅学生处。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毕业生免试资格,由教育厅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注:若录取后未去就读,必须签订放弃承诺书,并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实训楼103 继续教育学院孙老师(13808476253) 、徐老师(18874061616)、张老师(0731-88131742、13787194827)

 
 
继续教育与国际合作学院
                                 2021年3月8日
3_湘教发〔2021〕2号 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