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与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3-12-19
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与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会外[2013] 1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结和交流广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和国内外优秀通信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新思路,决定开展职教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与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交流、合作、创新。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与解决方案征集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院校和通信与信息技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和交流各有关单位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寻找优秀的解决方案,探索新形势下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新思路。
三、征集对象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职业院校、通信与信息技术企业等有关负责人。
四、征集内容
1.基于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应用的论文;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
3.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优秀论文;
4.2013年度国内外优秀通信与信息技术企业在职业教育信息化、数字校园建设领域成熟的技术和解决方案。
特别说明:征集论文和解决方案时间:2012年5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五、活动进程
1.2014年1月1日前,论文与解决方案提交,网上公布;
2.2014年1月1日-4日,接受网上投票;
3.2014年1月5日-8日,专家评审;
4.2014年1月9日-14日,获奖情况公示;
5.2014年1月15日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活动。
六、有关要求
每篇论文或解决方案字数限定在2500-6000字之间。应包括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请在文题左上方注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论文/解决方案”字样。文末在括号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信息。
请使用word文档编辑论文,页面设置为A4。标题: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仿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
七、评选及奖励
1.优秀论文奖项设置。本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最佳组织奖。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如下:
(1)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3)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4)三等奖20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5)优秀奖80名:颁发证书;
(6)最佳组织奖20个:颁发牌匾。
向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向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向最佳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与牌匾。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论文将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核心期刊推荐。
2.解决方案奖项设置。面向国内外通信与信息技术企业设立“2013年度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优秀解决方案”奖,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与牌匾。
3.评审说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论文和解决方案进行评选:
(1)单项奖评审规则。本次评选总分值为10分,网络投票与专家意见占总分值比重为3:7。若出现分值相同的情况,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得票多者胜出。
(2)最佳组织奖评审规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学)会、院校均可组织本省市院校或本院校的论文征集工作,论文提交总数前10名且论文获奖数量占论文总数不低于1%的单位,最终产生20名为止。
(3)评审费用。每篇论文或解决方案收取80元评审费,论文未获奖,一概不退还评审费,论文集出版后获赠电子版论文集一套。
(4)活动投票网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进入后点击“信息化”专门频道。颁奖及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相关声明
1.本次活动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2.论文作者、解决方案提供单位或个人拥有著作权,主办方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或解决方案,必须征得论文作者或解决方案提供方及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和解决方案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B2座1503室
邮编:100101
电话:010-52632109,010-62389019
联系人:陈波   徐建   刘琦
电子邮件:chinazj_it@163.com   注明:信息化频道投稿   
     附件:通知原文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