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18〕1号文件《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0]6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0]1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对口升学本科院校和我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会计学院根据报名要求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现对会计学院符合“专升本”考试推荐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即: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3574103172(彭老师)
会计学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