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情况 | 应准备资料 | |
1、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
1、《异地就诊登记表》(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
意外伤害住院需补充居住地或发生地证明(注明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证明人等),有关部门在证明资料上盖章(如当地派出所、物业保卫部门、医院等)。 |
2、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急症住院 |
1、单位出示的情况说明(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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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地医疗条件限制批准转诊住院 |
1、转诊介绍信回执(转诊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等住院证明资料(盖章); 3、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 4、异地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均要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