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公示

2022-06-08
        根据《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与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湘外贸职院[2018]64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06月8日-0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纪检监审处(0731-88131715,联系人:向冰冰)或组织人事处(0731-88131714,联系人:龙力涛)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02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10人)
        钟惟钰、刘潇潇(国际商务学院),周甜、童永芳(商务外语学院),谢伊恬(会计学院),周婧、张兰(电子商务学院),周姣(艺术学院),邓珊(思政课部)、张重阳(公共课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