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9-05-22

各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一批具有强大发展后劲的中青年工作骨干、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团队和高水平的名家名师,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充分发挥骨干队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我省高校思政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注重探索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加强团队合作与集体攻关,推动全省高校思政工作队伍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二、项目和支持范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分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等3个类别。项目支持对象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具体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含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

三、推荐办法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校每个类别可报3个,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各1个。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要求,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2.发挥岗位作用。获建设项目支持对象要对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岗位职责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在工作研究创新、团队建设、成果转化运用等方面加大投入,产生成效。纳入支持项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承担教学研究、方法创新、学科建设和理论宣讲等任务。纳入支持项目的思政工作干部要承担实践探索、工作研究、成果转化和理论宣讲等任务。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申报书(见附件123)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填写做到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详细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2.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报书封面),于201953117:00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送达时间为准,不接收支撑材料,不接受邮寄与快递。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每校申报材料电子版应打包为一个文件压缩包,电子邮件标题和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名称;每个申报材料word文件统一命名为: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名称+项目申请人。不接受个人和院系单独申报,超申报名额、逾期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902

联系人:赵青、张琳;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5715329

电子邮箱:hnsztsgc@163.com

附件:

 

                       附件1 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 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 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4 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