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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要论述摘录

浏览: 日期:2018-11-19 23:00

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正气不彰、邪气不祛;“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受到排挤,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如鱼得水。这种风气不纠正、不扭转,对干部队伍杀伤力很大。“浇风易渐,淳化难归。”净化政治生态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一个地方要实现政通人和、安定有序,必须有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就会滋生权欲熏心、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一系列问题,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做人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净净的干部选拔出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3月7日)
政治生态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3月10日)
我们党正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就需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6年6月28日)
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锻造优良党风政风、确保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3月10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6年6月28日)
 
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我们将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0月25日)
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稿(2017年12月27日)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党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4月13日)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给下级带个好头。中华民族历来都有珍惜名节、注重操守、干净为官的传统,历来都讲“为政以德”、“守土有责”,领导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要抓住建章立制,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着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等各方面制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准则》、《条例》,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激浊扬清,扶正祛邪,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3月8日)
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2月13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