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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浏览: 日期:2017-03-29 00:00

艺术学院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结合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自查和评议,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指导本职工作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实践党的宗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守党纪、政纪、国法的情况;参加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情况。

   (2)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相对集中时间,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进行。要抓住个人评价和民主评议两个重要环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

   (3)评议档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4)评议次数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一般结合年终总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