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04

各二级学院:

每年3--5月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季节交替,天气多变,容易影响人的情绪,随着春季转暖,人体生理代谢进入旺盛期,内分泌活动变化增强,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容易产生情绪波动,尤其是敏感、多疑、有焦虑特质的学生可能心生抑郁,甚至产生轻生念头。为掌握学生心理状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31日集中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3月5日-3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凡是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该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

1.有自杀意念、自杀准备、自杀(自残)行为的学生;

2.有家族心理(精神)病史的学生;有心理(精神)病史的学生;入校后医院确诊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学生;

3.有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4.发生重大生活事件(亲人去世,失恋,患有严重躯体疾病,父母离异,违纪处分,升学、毕业或就业受挫,留级,性侵,怀孕,还贷困难,被骗财务,人际纠纷,荣誉受损等等),并伴有强烈的情绪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没有明显外在应激事件,但长时间失眠、长期出现人际冲突、长时间不上课、无故缺考、长期出现抑郁情绪、饮食异常的学生。

 

四、排查工作安排

(一)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二)报送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心理专干老师从下周起应认真填报《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心理日常信息周汇报表》(每周报送,见附件1)。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属于一级预警名单,应填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心理危机信息报告表》(见附件2)和《湖南省高校一级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必要信息内容》(见附件3),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25828570@qq.com,同时报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备案。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等多各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辅导员,重心在于学生班级和宿舍。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及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标准,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话,并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对于排查出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展开谈心交流和人性化管理,安排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和学生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学院要安排适当的人,如心理专干、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干部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等意外,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4、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5、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6、保证存在自伤或自杀风险的学生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联系人:周兰   联系电话:15616268159   邮箱:972566430@qq.com

        任玫   联系电话:18373135182   邮箱:25828570@qq.com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