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细则

2017-03-01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使用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与行为习惯,有力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公寓门禁系统管理细则

 

公寓门禁系统的使用

第一条 学生公寓门禁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为刷卡出入门禁和非刷卡出入门禁两种时段。刷卡出入门禁,即学生公寓大门全部关闭,出入人员必须刷卡;非刷卡出入门禁,即学生公寓大门敞开,出入人员无须刷卡。

非刷卡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每天7:00—8:30、11:30—14:30、17:30—18:30。周六至周日每天6:00—21:00。其余时间段则需刷卡出入。

第二条 公寓门禁系统在需刷卡时段,学生及学工系统人员均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出入。学生卡在公寓门禁系统的使用仅限于学生所在公寓楼栋。

第三条 如遇新生报到、宿舍调整或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学生出入公寓楼可按学校另行通知执行。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自动取消。

 

公寓门禁系统的管理

第四条 所有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在规定时段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出入,且不得转借使用、冒用或伪造等违规用卡。

第五条 不得人为破坏门禁系统机具、网络等设备,改变设置、修改他人信息、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

第六条 学生公寓楼早晚开关门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

1、凡22:30后至次日6:00前刷卡进入的学生,认定为晚归;

2、凡6:00至22:30无最后一次进入的刷卡记录,且次日6:00~8:00前无第一次出门的刷卡记录者,认定为夜不归宿。

第七条 因有事或病请假或法定节假日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需办理请假申请和审批手续,名单由所在院系辅导员及时报告给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

第八条 校园一卡通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须妥善保管随身携带,如有遗失或坏损应及时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补办。补办时间为两天,如遇周末、节假日无法补办时,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辅导员证明并经宿管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公寓。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补办。

第九条 学生中途复学、入学需要新办校园一卡通的,须在完成复学、入学手续后及时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第十条 外出实习生暂不需办理校园一卡通,但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将校园卡交回物业管理中心,注销后方可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后公寓门禁管理系统将自行删除信息。毕业生、外出实习生出入学生公寓按本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 学工人员出入学生公寓时需刷卡,刷卡记录与在公寓值班室签到记录共同认定为签到次数。

    第十三条 公寓门禁管理情况将纳入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

     

违规学生的处罚

第十四条 学生每二次晚归计一次旷课,累计晚归达二十次通知家长;每一次夜不归宿计一次旷课,并通知家长。一学期晚归达10次以上或夜不归宿超过5次者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奖学金及其他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 校园一卡通不得借用,不得代刷,如发现使用他人卡或代刷的学生,一周内达5次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达12次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出入公寓楼时,无故不带校园一卡通过门禁且不按规定登记者或绕开门禁和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或违规硬闯门禁通道的,监控系统将实时抓拍记录。一周内达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达10次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取消奖学金资格。

第十七条 不得转借校园一卡通给他人使用,如由于转借校园卡而造成后果,由借卡人承担相应责任,学校还将根据不同程度给予校园卡持有人、借卡人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借卡人如是校外人员,将交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