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8-06-25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2018年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1、院系评选推荐。从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各院系每月评选推荐新时代优秀团学干部、新时代优秀学生各一名。

    2、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专栏展示。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将开辟“新时代大学生风采典型”专栏,各院系将每月评选出来的新时代优秀团学干部、新时代优秀大学生名单和先进事迹(配图片和视频),于当月20日前报送到宣传统战部,在各个专栏进行展示。

    3、年度投票评选。2018年12月25日至30日,党委宣传统战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系院推选上来的月度优秀团学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进行综合考量,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微信投票,评选出年度新时代优秀团学干部、年度新时代优秀大学生各十名。

    三、参评条件

    新时代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3.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学习表现、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把真正优秀的同学选出来。

    2、申报资料。每月评选推荐对象需由所在院(系)于当月20日前向宣传统战部报送学生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和个人生活、学校生活、学习照若干(联系人: 郑翔;电话: 13873126978;邮箱:48080521@qq.com)。

    3、加强宣传。月度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和年度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大学生名单和先进事迹将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公布,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到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党委宣传统战部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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