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含扩大会议)成员应该按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认真参加规定学习,不得无故缺勤。为了严格学习纪律,现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因公、因私请假手续明确如下: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无法参加集体学习,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书记请假;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干部无法参加集体学习,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宣传统战部请假;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其他成员无法参加集体学习,须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行政部门负责人请假,再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行政部门负责人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宣传统战部请假;
四、所有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突发事件除外)。因各种原因,本人确实无法完成书面请假的,可由相关人员代行请假手续;
五、中心组集体学习实行到会签到,每半年对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宣传统战部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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