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关于延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2-02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延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开学,不得提前返校
我校开学时间延迟到2月24日之后,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疫情的发展态势评估确定。具体开学通知和相关工作安排将通知到各二级学院和各班级,请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不离家、不返校,严格遵守延迟开学的相关规定。
    二、教师离校不离教,学生停课不停学
为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校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通过超星、智慧树等线上教学模式和学生自学模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推迟开学不停学不断线(具体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三、做好自我防护,提高社会责任感和疫情防控意识
1.请坚持按照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学习和工作。
2.请有往返湖北(武汉)、与往返湖北(武汉)亲朋有接触或家有疑似(确诊)病例的师生继续在家隔离观察,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就诊治疗,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3.师生开学返校需第一时间监测体温,登记健康信息,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如在开学前夕有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的情况,需向学校报告并请病假,继续休养治疗或隔离,切勿返校,待身体痊愈并经评估后再返校。各二级学院、各班辅导员要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4.学校延期开学后,如疫情尚未解除,湖北籍学生(身处湖北)暂不返校。
5.执行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全体师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坚持每日报告。教职员工坚持每日向所在二级学院和所在部门报告。学生在每日上午10:00前如实向辅导员老师报告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疑似或确诊感染的学生,辅导员务必予以密切关注和心理疏导。
6.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心理健康,推荐同学们在家网络收看心理健康课程或心理讲座,加强假期阅读。如有同学身处疫情严重地区,产生了焦虑、不安、恐慌等不良情绪,可以拨打全国各省免费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咨询与帮助(具体事项请关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公众号推文),或与辅导员老师进行咨询。
    四、加强实习就业学生分类管控
1.推迟实习时间。对暂未安排实习或实习休假在家的同学一律推迟实习,请各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进行衔接,并通知学生,具体实习时间待定。
2.就业学生加强防控。对签订就业协议已经就业的学生,正在休假的要协调就业单位尽量推迟返回岗位的时间,必须工作的要严格按照工作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求加强防控。
3.实行疫情报告制度。请各二级学院要求毕业班学生报告目前在岗(或在家)情况及身体状况情况,一旦发现有身体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指导老师和所在二级学院报告,并经学生处汇总向我校疫情值班室报告。
4.坚决服从当地有关部门安排。所有学生必须坚决服从当地有关部门安排,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处、教务处
                                    2020年2月2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