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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6 来源:教务处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18〕1号文件《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湘教发[2018]11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结合我校合作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接收院校”)情况,决定推荐2019届优秀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为做好“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比例
学校优先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 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到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接收院校”组织的各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我校2019届三年制、五年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教育厅注册学籍,能正常完成专科学业(毕业设计和毕业顶岗实习预计能合格),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4、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无行政处分记录;
5、英语证书要求:
①报考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参考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专升本”文件要求,若2019年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②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学生,对英语证书没有要求。
6、应征入伍在校生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7、其他条件根据本科院校具体文件另行通知。
三、专业对应报考学校:见附件1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
2019年3月7日—3月11日,请有报名意向者,带好身份证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好的《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报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学生请打印附件2,报考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学生请打印附件3)并签字以及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1张贴报名表照片处,1张贴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交到教务处(求知南楼405)。
2、资格审查与公示
2019年3月13日-3月20日,教务处根据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材料审定报考资格,对审定的预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7天。
3、网络报名与材料提交
教务处将在公示同时,2019年3月15日至3月20日,组织预推荐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zsb.hnadl.cn/t)报名。报名表的提交与网上报名二者缺一不可。
如有学生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确定不符合推荐条件,教务处将在专升本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取消该生的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接收院校”正式提交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及相关材料。
4、教育厅于4月底前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五、考试时间
推荐对象的报考资格经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合格后,由“接受院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2019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确定,不少于3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必须各考1门),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将在外贸学院专升本群中发布。
六、咨询电话:匡老师(0731-88131772)
外贸学院专升本群:43286786(验证时请注明班级和姓名)。

附件1 2019年“专升本”各专业对应本科学校及专业一览表

附件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表2019

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表2019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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