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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时间:2015-04-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公     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拟转学学生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审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认定,拟同意我校张碧姣等三位学生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张碧姣,考生号:14432501112325,系我校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1404班学生,因身体疾病不能坚持在我校继续就读,申请转学到父亲工作地附近的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就读。

谭淑敏,考生号:13430528150579,系我校国际商务学院物流管理专业1301班学生,因家境困难,父亲病重,不能坚持在我校继续就读,申请转学到父母亲现居住地附近的吉首大学就读。

高佳楠,考生号:14430102110456,系我校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14级学生,因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在我校继续就读,申请转学到姐姐工作所在地长沙师范学院就读。

公示在学院门户网站时间从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至4月29日下午5:30止。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匡晶,联系电话:13507319105。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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