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搞好校园环境建设,树立我校良好形象,规范校园内乱贴乱画乱挂现象,给师生提供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等活动的公告或海报必须张贴在公告栏内或展板内,展板必须摆放规正,不能影响道路交通。
二、学生个人需公告的事项必须张贴在由校团委指定的公告栏内。
三、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园内张贴或散发海报、广告横幅等,如有必要宣传的,必须有相关部门及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
四、严禁我校学生以打工名义或受人委托为校外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教学楼、实训楼、食堂和学生公寓张贴、散发或悬挂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标语等。
五、各部门横幅悬挂,其内容和悬挂地点须经部门领导和宣传统战部审核,在悬挂期间要保证横幅的规整,在失去横幅宣传效用时要及时去除。
六、严禁在校园内乱挂衣物,学生有晾晒场地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教职工需晾晒衣物的必须统一地点(由后勤处具体规划地点)。
七、严禁我校学生在图书馆、教室、实训室、学生宿舍的墙面、桌椅和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如各班级确有需要,可在教室内规定区域张贴通知公告。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长期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要求本部门师生员工不要随意乱贴乱画乱写乱挂,并请各部门、各班级将先前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的宣传于4月15日前去除,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干净整洁。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后勤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贴乱画乱写乱挂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宣传统战部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