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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商(会)合作协议书

时间:2017-03-14 来源:未知 作者:招生就业与校企合 点击:
校商(会)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 南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乙方:湖 南 异 地 商 会 联 合会
 
为了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的需求,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充分发挥商会及商会会员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深度参与、资源共享、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湖南国际经贸职教集团框架内,双方就校商(会)开展深层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校商(会)合作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共同组织职业培训。
2、建立研发中心,促进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
3、依市场需求共同申办新专业。
4、共同申报科研课题和承担科研项目。
5、共同申请专项建设资金。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选举乙方为湖南国际经贸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副理事长单位,接受乙方的会员企业为集团的成员单位。
2、在甲方网站和集团网页、简报上介绍乙方及其会员企业,并对其新产品及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向考生和家长宣传双方合作内容。
4、优先聘请乙方的专家、企业领导为学院的兼职教授。
5、不定期的对乙方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寻求技术、科研、合作办学等项目合作。
6、为乙方及会员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考试、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7、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不定期组织甲方相关专业学生参观乙方生产、经营场所和安排甲方学生实习。
8、加强对到乙方实习实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障实习实训的秩序和效果。
9、根据乙方的人才需求要求,优先为乙方组织专场招聘会,推荐合格毕业生。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发挥商会组织管理优势,积极搭建甲方和乙方会员企业在人才培养、科研、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
2、乙方会员单位可根据企业需要在甲方单独或联合开设订单培养班,并以企业名称命名。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科研、建设等项目优先与乙方合作。
4、指派相关岗位管理或技术人员担任甲方实习学生的兼职实训教师,在甲方教学场地或者乙方生产经营场所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指导。
5、接收甲方相关专业学生来企业顶岗实习和接收甲方教师来企业挂职锻炼。
6、在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甲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其他便利。
7、参与甲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8、优先录用甲方相关专业学生来企业就业。
9、按自愿的原则,乙方及会员企业可在甲方设立以企业或个人命名的专项奖、助学金。
四、具体的合作项目另单独订立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届满双方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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