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秋季培训班的通知_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导航切换
当前位置:主页 > 旅游学院 > 党团园地 >

关于举办2014年秋季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 日期:2015-05-21 00:0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和《中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校党校拟于10-11月期间举办2014年秋季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级设置

第4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培训目的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培训,使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的主要任务,端正入党动机,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初步确立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理想和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组织和纪律、加强党性修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加强发展对象有关党的知识的各方面教育等,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培训时间

10月16日至11月28日

四、培训地点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地点是南教112,发展对象培训地点是南教313

五、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已考察一学期以上的,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推荐;

3.学生学习成绩合格,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

4.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实践活动,工作认真负责;

5.思想上进,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6. 学生需经校团委同意推荐;

7. 其他部门推荐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需经学生所属院系党支部及校团委通过,并由所属院系统一推荐。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

1.通过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结业,经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2.经所属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为201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3.政审合格;

4.经所属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推荐。

六、相关要求

根据《中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党校2014年秋季培训班各二级学院计划人数》安排,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确保推荐学员的质量,10月9日前完成对推荐对象的政审和相关的审批工作,并将推荐学员的概况汇总至《2014年秋季培训班拟定入党积极分子概况表》和《2014年秋季培训班拟发展对象概况表》,发送到组织人事处刘海雁老师邮箱312970878@qq.com

附件1:《中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党校2014年秋季培训班各二级学院计划人数》

附件2:《2014年秋季培训班拟定入党积极分子概况表》

附件3:《2014年秋季培训班拟发展对象概况表》

中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党校

2014年9月17日

附件1:

2014年秋季培训班各二级学院计划人数

二  级  学  院

本届入党积极分子计划人数

本届发展对象

计划人数

国际商务学院

19

8

商务外语学院

16

11

会计学院

37

15

服务外包学院

10

5

工商管理学院

19

4

艺术设计学院

7

2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8

4

校团委

6

2

总    计

122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