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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湖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通知

浏览: 日期:2020-11-27 11:13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11月安排自考毕业申请、毕业审定及电子注册工作,现就做好本次毕业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请条件及材料准备。
 
1.毕业申请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按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所考课程门数(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具体情况如下:
 
(1)考生在 2018 年以后有参考记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含2018年1月点考成绩,以及实践、论文成绩),必须按照 2016 年版考试计划执行。
 
(2)带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是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 配套才视为一门课程合格,计入学分。
(3)实践、论文成绩的主考学校必须是申请毕业的大学。
 
2.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毕业申请,核对基本信息并在回执单上签名确认;各助学单位、各学院在上报毕业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回执单》;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原件(要求张贴 1 张清晰的两寸蓝底证件照片和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专业代码和名称必须按省教育考试院 2018 年公布的新专业代码、名称填写);
 
(3)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统一称“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4)考生如有免考的须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在毕业申请(11月20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11月28日前)通过的不予认可;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若专科毕业证书上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科毕业信息不相符的,请提交《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及电子文档,并单独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 1 份,若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变更的还须上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若是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只需要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1份即可;
 
3.严格审核证书课程。停考(停止执行)时间之后取得的证书不能顶替相应的课程。
 
(二)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
 
1.前置学历是本科考生毕业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所有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打印: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1年2月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已经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表)。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需要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1 份(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提前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的公告》。
 
2.对于考生自考在籍期间有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办理更正基本信息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
 
3.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
 
4.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证信息。
 
5.毕业申请时,系统中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请提交考生电子照片到继教院工作人员处。
 
(三)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和档案整理。
 
1.外省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除外)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其外省取得的专业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且考生在本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含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含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2.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各学院和助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具体包含:毕业生登记表(一)原件、回执单、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试卷)、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1 份、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 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等,并分专业、按考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统一整理上交。
(四)毕业证书内容修改。
 
各助学单位、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在2021年2月15日之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考籍证等,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自考办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毕业生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及其他相关收费。
 
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由教务老师统一支付;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
(六)毕业时间说明。
 
该批次自考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 2020年12月30日,领取毕业证时间为2021年3月份
 

总结
 
自考本科毕业材料清单:
1、毕业生登记表一份(专业和代码一定要按新标准填写);
2、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专科毕业证学历认证备案表一份(有效期4个月以上);
4、专科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效期4个月以上);
5、蓝底两寸照片1张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