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2013-06-20

纪检监审处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审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院党委、搞好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2、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行政法规,对全院党员、行政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的勤政教育。

4、检查本院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5、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受理群众党员和关于党员及其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检查和处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7、组织开展行政监审工作,监督检查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全院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8、调查处理行政部门和学院任命、聘任的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并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9、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地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10、对学院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11、对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和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2、对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的预算、预决算进行审计或送交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决算。

13、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14、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5、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