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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期期初补考的通知

浏览: 日期:2013-06-06 00:00

关于2012年下期期初补考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学院院系二级管理精神,在顺利完成2012年上期期末考试任务的基础上,为做好2012年下期期初补考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10级、2011级在2012年上期期末考试中(考试课、考查课)有未合格课程的学生。

2、2010级、2011级在2012年上期期末考试中(考试课、考查课)有提交书面申请缓考课程的学生。

3、在期末考试中有违纪或舞弊行为的学生不能参加期初补考。

4、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的缺考学生不能参加期初补考。

二、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定于2012年9月10日下午、9月15日、16日两天。

三、考试安排

在2012上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名单(公共栏)中标注“1”的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班级、监考老师、巡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9月10日下午、9月15日一天;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班级、监考老师、巡考人员由各系(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为9月16日一天。

期初补考的具体安排情况必须在9月7前通知各系(院)及班级。

  四、考场安排

北院9月16日考场安排如下:

 

系(院)

地  点

备  注

会计系

综合楼

1-6楼

外包学院

图书馆

6-8楼

外语系

教学楼

5楼

工商管理系

教学楼

1-4楼

 

南院9月16日考场安排如下:

 

系(院)

地  点

备  注

国际贸易系

教学楼

北3楼(301-307)

外语系

教学楼

南4楼(415-421)

国际学院

教学楼

北5楼(501-507)

工商管理系

教学楼

南2楼(211-217)

动漫艺术学院

教学楼

北4楼(401-407)

 

五、考试形式

1、考试课采用试卷(闭卷)考试。

2、考查课由本课程任课教师出题考试。

六、试卷印制

期初补考试卷由系院教学干事协助教务处印制。

七、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由班级所在系(院)教学干事录入青果系统。

 

 

 

 

 

                                        教务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