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职责范围

2013-07-05

 

计划财务处职责范围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院内各单位经费分配方案及创收计划。做好学院月、季财务决算和年度财务决算,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资料。

3.组织全院财务会计核算,掌握全院各类资金运转情况,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定期分析学院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向主管院长提出资金分配调整、使用意见。严格各项资金使用的审批、报批手续,促进增收节支,达到“财尽其效”。

4.参与学院各项经济承包方案的研究、制订,检查执行、兑现情况,考核经济效益。参与学院各项经济决策,及时提供决策所需的财务资料。

5.负责学院财收支、发票和收据的统一管理,严格按《会计法》对各单位和个人的账目、凭证、备用金、周转金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6.负责全院财产、物资、资金的账务管理。做好学院固定资产新增、调整、报废处理的审批、报批工作,达到“物尽其用”。

7.负责全院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指导及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参与财会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参与学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论证和制订工作,并贯彻实施。

9.指导监督院内各单位财政制度的执行和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并考核其经济效益。

10.负责学院职工工资的制表和发放工作。

11.依据国家房改、医疗政策,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扣缴和退还工作。

12.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和保密工作,按期移交财务档案。

13.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财务管理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不断改进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坚持勤俭办事方针,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持国家财产,反对铺张浪费,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损害国家与学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5.完成院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